东丰县人民检察院始终牢记“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积极搭建代表委员联络平台,完善联络机制,创新联络方式,拓展联络渠道,切实推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走深走实。

完善联络机制
促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规范化
建立“由检察长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院领导直接抓、负主要责任,其他各部门具体抓、各负其责”的工作责任制。将联络工作纳入全员考评,各业务部门共同参与,明确了联络活动的时间、内容、责任人等。制定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方案、“一对多”联络员制度、班子成员联系制度、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答复等4项制度,确定了“强服务、重实效、少打扰”的工作原则,为推动联络工作提供制度保障。设立由院领导任组长的5个联络小组, “一对一” 联络代表委员,形成分级分片的联络工作格局。
创新联络方式
促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常态化
将代表委员的监督工作与“四大检察”和“十大业务”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公开听证、座谈交流、案件研讨、检察开放日等形式邀请代表委员到检察机关参加会议、活动71人次,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走进检察机关开展监督。为扩大联络代表委员覆盖面,向代表委员发放《致代表委员的一封信》200份,征求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检察长带头“上门纳谏”,主动联系省人大代表4次,在推送日常工作的基础上,将重点工作、专项工作推进情况向代表介绍,分别就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工作征求意见建议。
拓展联络渠道
促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精准化
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案件公开听证、办案效果“回头看”、线索研判等活动22次,涉及案件18件,实现了代表委员联络渠道的深度拓展。如:退耕还林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整改“回头看”,整改成果获得代表委员高度认可。切实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作为提升检察工作质效的路径,针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第一时间向院领导报告,及时答复代表委员,并实行跟踪化落实举措。按照“定承办人员、定办理方案、定办结时间、定督办领导”原则,明确责任清单,定期评估和跟踪回访,努力实现由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