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核心和基础。应勇检察长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全面准确落实和不断完善司法责任制,进一步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近日,为有效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地生效,东丰县人民检察院继举办法律文书写作比赛、公诉人论辩赛等岗位练兵活动之后,又邀请辽源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施源以“落实最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推动检察业务高质效发展”为主题为我院干警进行业务授课,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深悟透做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上来,在深入学习贯彻全会关于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部署的基础上,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相关要求。

下一步,我院将紧密结合东丰检察工作实际,做到既全面准确落实,又不断健全完善,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持续做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坚持以岗明责、以权定责,坚持“放权”和“管权”并重。完善检察机关领导干部管理检察官办案办法,督促业务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审核把关责任,做到独立履职和监督制约相结合。加强对疑难复杂案件和认识分歧案件管控,及时发现案件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强制措施适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敢于把关纠错,严防冤假错案。二是深入落实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积极推进全覆盖、全链条、全时段流程监控。在做好案卡填录、数据检查的同时,突出法律文书、系统使用等日常提醒,实现流程监控工作实质化。扎实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更加注重评查结果运用,在发挥优质案例正向激励和示范引领作用的同时,对瑕疵和不合格案件认真进行反向审视,及时消除办案质量隐患。三是主动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严格执行检察官惩戒程序,健全案件管理、控申检察和检务督察一体联动机制,做实对司法责任的线索发现、移送、追责惩戒。健全履职保护机制,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建立完善依法履职容错免责和不实举报澄清机制,高度关注检察官合法权益受损、人身安全受威胁等情形,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积极干事创业的检察干部撑腰鼓劲。

为者常成,行者常至。东丰县人民检察院将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推动检察权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运行,努力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