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法律规定由辽源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负责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负责侵犯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受理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控告、申诉。负责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依职权对有关事项开展调查核实,对应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
版权所有 辽源市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